命格不适合做法人的格局有:
1. 五行缺财:财为养命之源,做法人需要承担较大财务责任,五行缺财者不具备足够的财运支撑。
2. 官印相克:官杀克制印星,代表小人多、官司缠身,不适合从事法人这种需要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职务。
3. 伤官见官:伤官克制正官,主思想偏激、言语锋利,容易与人发生冲突,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4. 比劫夺财:比肩劫财克制财星,导致财运受损,不具备足够的财力支撑企业发展。
5. 身弱逢枭印:枭印夺食,导致身体虚弱、思维迟钝,难以胜任法人所需的高强度工作。
6. 七杀无制:七杀代表小人,无制则小人作祟,容易导致企业经营不顺、招惹官司。
7. 桃花泛滥:桃花过度旺盛会导致感情纠葛不断,影响法人专注于事业,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8. 日主衰弱:日主代表自身,日主衰弱则自身能量不足,难以承担法人重任。
9. 八字有墓库:八字中有墓库且逢冲,主事业不稳定,容易遭遇重创,不利于法人长期稳定经营。
10. 羊刃逢冲:羊刃为凶煞,逢冲则凶性更加猛烈,容易导致小人陷害、意外灾祸。
以上命格仅供参考,需结合具体八字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准确。
法人资格受限人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人:
法人资格被吊销者:法人资格被吊销后,当事人不得在三年内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
破产者:宣告破产的人,在未清偿债务或未得到债权人同意前,不得担任法人。
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未达法定年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担任法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法律上不予认可其行为能力,不能担任法人。
因犯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者:犯有刑事犯罪并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刑罚的人,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不得担任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人的其他人员:如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在职期间担任法人。
法人资格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防止不符合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利用法人资格从事违法或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
什么样的人不能担任公司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尚未成年或者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发育迟滞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行为能力有限,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监护的人,如智力障碍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判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得担任法人代表。
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如老赖。
吸毒人员: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尚未戒除的人。
违反规定投资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规定投资企业的人。
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
其他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禁止担任公司法人的人:如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其他监管部门禁止担任法人代表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管理职务,如董事、监事等。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某些特定行业或类型的公司可能还有额外的资格限制。
命格不能做法人的命理特征:
五行相克严重者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五行相克严重者,事业运势坎坷,容易遇到阻碍和破坏,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枭神夺食者
枭神为偏印,代表小人、障碍。枭神夺食,食神代表财运,枭神夺食者,财运不佳,事业多坎坷,难以取得成就。
羊刃逢冲者
羊刃为劫财,代表争斗、破财。羊刃逢冲,事业动荡不安,容易遇到是非官司,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刑冲破害多者
刑冲破害是指四柱中有多组刑、冲、破、害的组合。此种命格者,性格急躁冲动,做事缺乏耐心,容易与人发生冲突,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孤辰寡宿者
孤辰寡宿为神煞,代表孤单、人际关系不佳。孤辰寡宿者,做事多有阻碍,难以得贵人相助,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日柱逢空亡者
日柱逢空亡,代表事业发展不顺,容易遇到挫折和破财。日柱逢空亡者,不适合担任法人代表。
需要注意的是,命理学只是辅助参考,不能完全决定一个人是否适合担任法人代表。还需要结合八字整体格局、大运流年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