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巡抚曲同丰,命造:己丑、壬申、壬子、甲寅。
此造身旺,弃官从杀,坐比劫助身,正印合杀印化,食神合财生官,运临南北,官杀两旺,富贵两全。
早年运走食伤,弃文从武,武职得力,得孙可望提拔重用。
30岁后,杀旺身弱,得印枭生扶,武官得力,可得实权。
40岁后,食伤吐秀,文武皆能,仕途如日中天,声名显达。
50岁后,运走印枭,官印相生,身强杀旺,可任巡抚一职,权倾滇中。
60岁后,运走食伤,印星临旺,官杀生印,权威不减,德高望重。
整体而言,曲同丰命局身旺杀旺,弃官从杀,得贵人扶助,武职得力,文武皆能,仕途昌隆,可任巡抚一职,名垂青史。
云南巡抚是清朝时期云南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品级为正二品。其职责范围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云南省省委书记和省长。
巡抚作为一省军政一把手,负责掌管本省的行政、军事、司法、财政、教育等各项事务,拥有极大的权力。具体职责包括:
统辖全省行政,管理地方官员。
负责地方财政,征收赋税,管理钱粮。
统领全省军队,保卫地方安全。
主持司法审判,维持社会秩序。
兴办教育,促进文化发展。
同时,巡抚也代表中央政府对地方进行监督和考核,向皇帝奏报地方情况和施政方针。
需要注意的是,清朝时期的巡抚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职务,而是根据需要设置的。在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期间,云南巡抚一度改设为云南总督,拥有更高的权力。
云南巡抚和靖西王,在清朝统治云南期间,分属不同的行政和军事体系。
云南巡抚是清政府委派管理云南民政、财政、司法等事务的最高地方官员,属于文官系统。而靖西王是清政府册封的土司头目,属于军事系统,负责镇守西南边陲。在职权和地位上,云南巡抚高于靖西王。
在清政府的行政层级中,巡抚为正二品官员,靖西王一般为正三品封爵。品级的高低反映了官阶的尊卑,因此云南巡抚在品级上高于靖西王。
云南巡抚作为一省之长,负责统辖全省的政务,权力范围更广。而靖西王虽有军政之权,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其封地。
因此,综合考虑官阶、职权和管辖范围,云南巡抚在权势和地位上都高于靖西王。
云贵两省总督兼理云南巡抚事务,是清朝时期的独特行政制度,对云贵地区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云贵总督全称云贵川贵四省总督,驻扎于昆明,作为清朝在西南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统辖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四省。而云南巡抚则负责云南省内民政、财政、司法等方面的事务,地位低于总督。
1727年,清廷为了加强对云贵地区的管控,将云南巡抚改制为云贵总督兼理云南巡抚事务。此举使得总督拥有了对云南省的直接管辖权,巡抚成为总督的副手,负责协助总督管理云南事务。
云贵总督兼理云南巡抚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清廷对云贵地区的控制力。总督集中了军政大权,在稳定地方局势、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督还负责统筹云贵两省的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事务,为当地社会经济的繁荣做出了贡献。
这种制度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总督权力过大,容易滋生腐败和专权。同时,由于总督兼理两省事务,难免顾此失彼,影响到对云南省的有效管理。
1905年,清廷废除了云贵总督兼理云南巡抚事务的制度,重新设立云南巡抚一职,负责云南省的民政、财政、司法等事务。此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的管理,促进当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